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250/2016-00003 |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1-11 |
发布时间: 2016-01-1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报告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区公安分局按照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办发[2014]63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上网运行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4]19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区公安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区公安分局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政务(警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人员组成,统一指导、协调、推进。
(二)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2015年,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2015年,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目前,区公安分局重要政务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时间在“广元网上公安局——区县动态”栏目公开,已成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了解公安工作的重要网络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公安分局主要通过朝天区政府网站、广元网上公安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区公安分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列举了应重点公开的14项内容。2015年,区公安分局通过上述渠道实际发布各类信息4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区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朝天区政府网站和“广元网上公安局”是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区公安分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和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对重大突发社会公共安全和涉警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推出一批网上便民促发展服务措施,完善包含受理、审批和查询三个环节在内“一站式”网上服务,并提供预约受理和办理结果的网上查询及公示。据统计,2015年,区公安分局共在线受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1829件,全部办结,实现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零差错。二是根据实际需要优化设置公众查阅点。在信访接待室和治安、交管、派出所等部门对外办证办事窗口设置了集中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三是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5年,区公安分局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824篇(次),其中,中央媒体上稿100篇、部委级媒体上稿223篇、省级媒体上稿252篇、市级媒体上稿249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5年,区公安分局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891件,其中网站咨询265人次,电话咨询约412人次,各办证办事窗口现场咨询214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户籍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年度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二)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区公安分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实工作人员,尽快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增强舆情观念,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打造“阳光警务”。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举一反三,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概述
2015年,区公安分局按照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办发[2014]63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上网运行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4]19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区公安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区公安分局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政务(警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人员组成,统一指导、协调、推进。
(二)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2015年,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2015年,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目前,区公安分局重要政务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时间在“广元网上公安局——区县动态”栏目公开,已成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了解公安工作的重要网络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公安分局主要通过朝天区政府网站、广元网上公安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区公安分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列举了应重点公开的14项内容。2015年,区公安分局通过上述渠道实际发布各类信息4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区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朝天区政府网站和“广元网上公安局”是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区公安分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和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对重大突发社会公共安全和涉警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推出一批网上便民促发展服务措施,完善包含受理、审批和查询三个环节在内“一站式”网上服务,并提供预约受理和办理结果的网上查询及公示。据统计,2015年,区公安分局共在线受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1829件,全部办结,实现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零差错。二是根据实际需要优化设置公众查阅点。在信访接待室和治安、交管、派出所等部门对外办证办事窗口设置了集中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三是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5年,区公安分局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824篇(次),其中,中央媒体上稿100篇、部委级媒体上稿223篇、省级媒体上稿252篇、市级媒体上稿249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5年,区公安分局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891件,其中网站咨询265人次,电话咨询约412人次,各办证办事窗口现场咨询214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户籍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年度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二)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区公安分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实工作人员,尽快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增强舆情观念,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打造“阳光警务”。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举一反三,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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