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06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1-11 |
发布时间: 2016-01-11 | 发文字号: 广朝食药工商[2015]69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所(队)、中心,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5年12月15日
2016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21至2016年2月6日,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和食品安全薄弱环节以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
重点对农贸市场、旅游景区、餐饮特色街区、庙会(灯会)、民俗活动等节日消费聚集活动场所,以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及周边地区。
(二)重点环节
1.食品生产环节。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制度。二是坚决打击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过期食品再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严格食品市场准入。
2.食品销售环节。一是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副食店等经营单位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执行情况。二是坚决查处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3.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建筑工地食堂,承办年夜饭、节日期间供餐和婚宴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接待饭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为检查重点。
(三)重点品种
1.白酒,重点检查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的问题。
2.腌腊制品、肉类及肉类制品,重点检查亚硝酸盐超标的问题,市场销售猪肉是否具备检疫和检验“两证两章”。
3.汤圆、水饺等速冻食品,重点检查微生物是否超标。
4.炒货(瓜子、花生等),重点检查酸价、甜味剂是否超标。
5.粉条,重点检查铝、二氧化硫是否超标。
6.水产品,重点检查添加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问题。
7.豆芽等蔬菜,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抗生素等化学药剂以及不符合GB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8.保健食品,重点检查假冒伪劣、夸大宣传等问题。
三、检查方式
检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年初确定的领导挂片负责,检查工作具体由各基层所负责。督查组由纪检组牵头,人员由执法大队、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及餐饮服务监管股相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严大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资料收集、信息上报和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整改。各所要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集中优势力量,重点监管,重点突破,重点打击,以点带面实现全域覆盖。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制定整改方案,从操作层面倒逼企业(单位)整改;对问题企业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对问题食品要依法责令“下架”、召回,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我局将把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列入各所2016年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局领导将带队督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专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各所务必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送食品流通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