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建立环保联动机制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008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01-12 |
发布时间: 2016-01-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建立川陕跨界流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强与陕西省宁强县环保局的沟通联系,签订了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协议,建立了定期联席会商、信息互通共享、联合采样监测、联合执法监督、敏感时期预警、应急培训及演练合作6个方面的环保联动工作机制,有利于联动解决因交通事故、河道采砂、工业污染等引发的跨界环境污染事件。
建立区内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加强环保、公安部门合作,建立联席会议、执法联动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重大案件会商4个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可充分发挥环保、公安部门各自职能优势,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的体系,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深化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重大案件联动督办、案件移送、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案件信息共享6个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民事环境案件办理程序,强化检察机关对案件办理的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省、市、区信息共享机制。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强化协同监测,利用现有的监测点位和仪器设备,初步构建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联动监测协作网,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共享。建立了统一的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适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确保了公众及时了解掌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极大的方便了生活、出行。
建立区内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加强环保、公安部门合作,建立联席会议、执法联动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重大案件会商4个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可充分发挥环保、公安部门各自职能优势,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的体系,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深化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重大案件联动督办、案件移送、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案件信息共享6个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民事环境案件办理程序,强化检察机关对案件办理的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省、市、区信息共享机制。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强化协同监测,利用现有的监测点位和仪器设备,初步构建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联动监测协作网,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共享。建立了统一的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适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确保了公众及时了解掌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极大的方便了生活、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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