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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3712/2016-00001 发布机构: 朝天镇 成文日期: 2016-01-13
发布时间: 2016-01-13 发文字号: 广朝镇府[2015]71号 公文种类: 报告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5年朝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朝天镇人民政府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朝天区朝天镇人民政府,邮编:628012,电话:0839-862219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朝天镇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调整充实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成明任组长的朝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朝天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完善了《朝天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朝天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朝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工作实际,我镇在2015年及时对机构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进行了更新,对公文法规、政策解读、法律条文等进行了主动公开和不断完善。截止2015年底,共在区人民政府发布各类信息117条,使各村(居)群众和各企事业单位对我镇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群众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栏、访问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政府信息的频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

  抄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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