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08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1-18 |
发布时间: 2016-01-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成立了工作机构。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由办公室承办,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了工作机制。一是要求各责任股室(所、队、中心)依据《条例》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发〔2015〕19号),及时上报公开信息;二是要求各责任股室(所、队、中心)对所公示的政府信息认真审核,分管领导最后把关,没有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的信息内容一律不得录入;三是对政府信息涉及多个部门的,经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公开。
(三)确保信息公示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的信息从格式是否正确,有无错别字,链接是否正常,挂载位置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股室(所、队、中心)进行反馈,确认后及时修改处理并登记处理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统计信息和重点工作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也没有发现有擅自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公开“三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狠抓思想教育,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四是狠抓“三率”的提高工作,确保年度绩效考评指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