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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6-00013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6-01-18
发布时间: 2016-01-18 发文字号: 四十[2015]40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局内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区关于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煤矿企业、局内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 “红线”意识。一是强化监管责任。区煤管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加强局机关及煤矿企业汛期安全监督检查。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防汛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物资、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防控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局内各股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局机关汛期安全工作的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机关防汛、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针对煤矿汛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煤矿企业安全防汛工作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合理可行;防洪、防排水、防雷电设施是否齐全可靠;抗灾救灾物资准备是否充分;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对地处沟壑地带、河流附近的煤矿是否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洪和防治水措施;是否按照要求执行探放水规定。

  三、注重协同联动,强化预警监控。局内各股室、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建立完善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监控机制。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结合各自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局内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汛期机关安全工作,要将局机关汛期安全工作、煤矿汛期安全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开展防汛度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一是制定局机关汛期安全措施,健全应急值班制度,制定2015年汛期值班表(附后),确保安全度汛。二是严格执行汛情、灾情通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保证及时准确报告汛情、险情、灾情和生产安全事故。三是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四是各煤矿企业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矿井和其他生产生活场所受洪水威胁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严防事故发生。

  附件:1.朝天区煤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朝天区煤管局2015年汛期值班表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5年5月10日

  


  
  附件1

  朝天区煤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 雄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维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永学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 斌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向德生 办公室主任

  刘华堂 安全监察执法大队队长

  陈代全 规划发展股股长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向德生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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