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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煤管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6-00018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6-01-19
发布时间: 2016-01-19 发文字号: 五十一[2015]51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朝天区煤管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为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为民、公正、规范、廉洁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广朝府法发〔2015〕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区煤炭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整治内容

  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拖延不办、私设门槛等不作为问题;

  (二)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超越职权、滥用权力、重复执法等乱作为问题;

  (三)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调查取证不力、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执法程序不严等不规范问题;

  (四)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同案不同罚、标准不一、显失公正、违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处置不公正问题;

  (五)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不廉洁问题;

  (六)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大局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能力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作风不良问题。

  三、整治步骤及措施

  (一)成立机构,宣传发动(8月20日前)。一是区煤管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雄任组长,副局长张维平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华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召开全局会议专题部署该项工作,向服务对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广泛收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线索,真正形成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执法人员积极主动融入、齐心协力整治的局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8月31日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和执法权限,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2015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5〕64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按照专项整治确定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对2015年以来的每起行政执法行为逐一检查分析,建立台账,认真查纠,主动整改。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要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对存在违纪违法情形的,要查找原因,责任到人。

  (三)扎实推进,迎接检查(9月15日前)。各执法股室要整理档案、完善资料,做好迎接抽查准备,把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较为集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具体行为,着力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总结完善,巩固成果(9月30日前)。各股室要注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及时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范性制度,建立完善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评制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机制,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日常工作监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执行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行为结果公示、信息公开、罚缴分离、结果查询、时限承诺等制度;三是推广行政执法电子监察,依托电子效能监察平台,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和服务等行为纳入电子监控平台,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与股室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统筹结合、一并考评,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法律法规知识的再学习,思想认识的再提高。

  (二)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各股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行动迟缓、工作推诿的股室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

  (三)扎实工作,确保实效。通过查找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等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加快建立起公正为民规范廉洁执法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煤炭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推动煤炭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理念、执法态度、执法方式的明显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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