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 报 告 » 详情
关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 报 告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6-00022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6-01-19
发布时间: 2016-01-19 发文字号: 七十二[2015]72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关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 报 告

  


  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及省、市、区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要求,现将我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煤矿基本情况

  通过兼并重组,全区现保留煤矿6家,设计年生产能力66万吨。现保留6家矿井分别隶属于广元市广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赐煤矿、乌木沱煤矿、上坝煤矿、屋基坪煤矿)、广元银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羊木志成煤矿)、四川明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山煤矿)。今年,我区先后有3家煤矿停工缓建,分别为屋基坪煤矿、新山煤矿、羊木志成煤矿,有3家煤矿在进行隐患整改,分别为天赐煤矿、乌木沱煤矿、上坝煤矿。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家煤矿(天赐煤矿、乌木沱煤矿)完成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另有3家煤矿普查工作已经启动。

  二、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全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区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煤矿安全的副区长牵头,召开了我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推进会,对我区煤矿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区煤管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雄为组长,总工程师姜永学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具体协调解决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企业联动,全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全区煤矿企业积极响应,主动拿出资金开展此项工作,已有2家煤矿完成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另有3家煤矿(志成煤矿、上坝煤矿、新山煤矿)已启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与中介机构签订了普查协议,提供了相关基础资料,整项工作推进达到年初预定目标。二是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在乌木沱、天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地质普查报告中,对2家煤矿存在的主要灾害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煤矿安全状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诊断。

  三、已普查煤矿存在的主要灾害

  根据普查报告显示,乌木沱煤矿、天赐煤矿主要存在以下灾害:

  (一)水患灾害威胁。煤矿采空区面积过大,具体位置不准确,积水情况不详,存在水患威胁。煤层距老顶、老底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较近,煤层开采后产生的导水裂隙带及底板破坏带深度均能影响到顶底板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对矿井存在较大突水危险。天赐煤矿洪水季节,易受洪水淹没、冲涮,且暗斜井落平点水泵功率较小,排水系统中存在安全隐患。

  (二)瓦斯灾害隐患。乌木沱煤矿、天赐煤矿属于瓦斯矿井,瓦斯在采煤工作面和局部采空区、独头上山、废弃的井巷、构造变化(断层)等处,如果通风不畅,可能造成瓦斯富集。

  (三)冒顶底鼓隐患。煤层顶板泥岩吸水后产生的掉块、冒顶,底板泥岩吸水后产生底鼓对工作面安全造成影响。

  (四)“一坡三挡”隐患。煤矿斜井“一坡三挡”设置存在较大隐患。

  四、煤矿灾害防治措施

  根据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对乌木沱煤矿、天赐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的审查意见,区煤管局组织全区煤矿安全相关专家、煤矿企业业主、矿长、技术负责人召开了全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并结合我区煤矿实际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水害防治工作。煤矿要立即整改。严格按照本次普查工作查出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性、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立即整改。在老空区附近采掘作业时,务必对采空区的积水进行探放、疏排。相邻煤矿建立联测联防机制,杜绝越界汇水、透水。煤矿要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计划和措施,建立健全大气降水与矿井涌水量台账,并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和面积的增大,矿井涌水量随之增加,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排水系统,配足排水设备和设施。矿井要按照规定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分析,防止岩溶水突水危险。

  (二)要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煤矿要配足瓦检员,按时维修、校检瓦斯监控设备,确保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数据准确。要完善通风安全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确保局部通风稳定可靠。

  (三)要加强顶板管理。煤矿要严格执行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抓好巷道和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防止顶板冒落和煤壁片帮伤人。切实抓好采空区管理,确保采空区及时安全垮落。

  (四)要抓好机电运输管理。煤矿要严格执行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杜绝机电设备失爆,及时更新老化的设施设备,加强提升运输管理,完善斜井提升“一坡三挡”防跑车系统,杜绝跑车事故发生。

  (五)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隐患防控主体责任。煤矿要建立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形成“定期排查、治理、复查”闭合管理的常态机制,要做到“一矿一组、一矿一策”,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工作实效。

  (六)要重点抓好隐患源头治理。监管部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并督促煤矿企业及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录入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七)进一步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深入开展。我区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资金和人员,有计划的对西北乡产煤片区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彻底查明关闭矿井和采空区对现有煤矿的影响,有的放矢采取治理措施,确保现有煤矿安全。未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煤矿必须在复工复产前完成普查,否则不予复工复产。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5年1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