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施”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3691/2016-00008 | 发布机构: 临溪乡 | 成文日期: 2016-01-19 |
发布时间: 2016-01-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切实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义务调解员、普法骨干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力量,鼓励村民小组长担当普法志愿者,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队伍。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走访调查,着力提高普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结合我乡实际,以桃树村为示范点,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标准,着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点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在全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不断创新活动载体。通过举办“法律课堂集中讲”、“走村入户分散讲”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结合我乡实际,以桃树村为示范点,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标准,着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点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在全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不断创新活动载体。通过举办“法律课堂集中讲”、“走村入户分散讲”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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