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四项举措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任务落实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6-00006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6-01-20 |
发布时间: 2016-01-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5年,朝天区安监局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研制出台《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学习调研、督促检查、应急处置、述职报告、投入保障、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等八项机制。二是创新安委会工作机制,建立12个专委会,统筹协调各块工作。三是编制完善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与相关部门在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领域的监管边界清单。可行使责任清单15项,权力338项。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制度为主要内容,启动探索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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