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6-00009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6-01-20 |
发布时间: 2016-01-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宣传、信访、目标管理工作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务和重要接待工作;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承办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应用和技术推广;负责实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区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全区水务行业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核;指导水务行业职工队伍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股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上报行业财务及项目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对水务行业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业财务进行指导;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区级和指导乡镇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规划与计划管理股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区管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基本建设和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转报,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安全生产、质量监管和水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水务行业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的监督检查。
(四)行政审批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负责水务行政审批综合管理,负责水务普法及水务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水事纠纷。负责制定行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施行业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相关法律制度;统筹管理和实施行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行政管理窗口服务工作。
(五)水利建设管理股
工作职责: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负责全区渠道配套和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朝天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六)水土保持股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参与区级管辖范围内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初审水土流失综合洽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供排水管理股
工作职责:拟订城乡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城乡管网供水管理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城乡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供排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排水许可;监督管理城乡污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水基础设施使用和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防汛抗旱股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编制全区度汛应急工作预案和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防汛抗旱工作预案,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洪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防汛通信和预警、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全区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九)水务监察大队、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监督涉水活动和行为,调查处理水事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水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区直管区域采砂计划;指导乡镇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区主要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区管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理,拟订审核河道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防洪堤建设规划和防洪堤设计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区管河道涉水建设项目河势稳定分析和行洪认证评价审查工作。
(十)水资源股(广元市朝天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负责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供求分析;组织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划定和管理;负责全区综合、专业和专项规划中有关水资源论证的组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和水文站网建设及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负责取水许可的审批及水资源费的征收;编报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规划方案,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节水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地热水、矿泉水鉴定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一)双峡湖水库项目办公室
工作职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行政、技术、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请报告报批手续;负责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外部条件;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申请,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严格按照概预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负责按照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管理信息;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宣传、信访、目标管理工作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务和重要接待工作;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承办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应用和技术推广;负责实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区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全区水务行业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核;指导水务行业职工队伍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股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上报行业财务及项目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对水务行业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业财务进行指导;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区级和指导乡镇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规划与计划管理股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区管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基本建设和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转报,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安全生产、质量监管和水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水务行业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的监督检查。
(四)行政审批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负责水务行政审批综合管理,负责水务普法及水务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水事纠纷。负责制定行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施行业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相关法律制度;统筹管理和实施行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行政管理窗口服务工作。
(五)水利建设管理股
工作职责: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负责全区渠道配套和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朝天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六)水土保持股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参与区级管辖范围内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初审水土流失综合洽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供排水管理股
工作职责:拟订城乡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城乡管网供水管理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城乡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供排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排水许可;监督管理城乡污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水基础设施使用和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防汛抗旱股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编制全区度汛应急工作预案和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防汛抗旱工作预案,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洪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防汛通信和预警、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全区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九)水务监察大队、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监督涉水活动和行为,调查处理水事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水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区直管区域采砂计划;指导乡镇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区主要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区管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理,拟订审核河道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防洪堤建设规划和防洪堤设计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区管河道涉水建设项目河势稳定分析和行洪认证评价审查工作。
(十)水资源股(广元市朝天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负责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供求分析;组织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划定和管理;负责全区综合、专业和专项规划中有关水资源论证的组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和水文站网建设及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负责取水许可的审批及水资源费的征收;编报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规划方案,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节水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地热水、矿泉水鉴定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一)双峡湖水库项目办公室
工作职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行政、技术、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请报告报批手续;负责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外部条件;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申请,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严格按照概预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负责按照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管理信息;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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