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局切实加强2016年春节节前市场价格监管
索 引 号 : 008462488/2016-00005 | 发布机构: 区物价局 | 成文日期: 2016-01-20 |
发布时间: 2016-01-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6年春节临近,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优化价格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我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和区委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一是加强交通旅游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旅游行业违规提高门票价格、价外加价、随意设置园中园、不执行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以及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针对春运期间的特殊时段,加强对公路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商业零售价格监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号)精神,严肃查处商贸零售领域利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先提价格再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串通涨价及价格欺诈等行为。三是加强服务业和新放开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家政、洗车、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的价格波动,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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