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8000元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6-00015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6-01-26 |
发布时间: 2016-01-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5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拓宽增收门路,壮大特色产业,稳定农村劳务,深化农村改革,全面落实惠农政策,不断夯实增收基础,加快贫困人口脱贫,促进了全区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年末,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8685.3元,同比增长10.6%,增幅位居全市第一。
工资性收入增速稳定,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536.7元,同比增长10.1%,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3.8%。
经营净收入增速较快,保障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全区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872.1元,同比增长12.2%,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5%。
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全区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9.1元,同比增长24.1%,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07.4元,同比增长9.5%,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9%。
工资性收入增速稳定,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536.7元,同比增长10.1%,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3.8%。
经营净收入增速较快,保障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全区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872.1元,同比增长12.2%,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5%。
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全区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9.1元,同比增长24.1%,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07.4元,同比增长9.5%,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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