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91/2016-00023 | 发布机构: 临溪乡 | 成文日期: 2016-01-27 |
发布时间: 2016-01-27 | 发文字号: 广朝临府发[2015]19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扎实落实好区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就认真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季是畜禽养殖补栏的高峰季节,也是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今年以来国外多个国家相继发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国内病原污染广泛、多种亚型并存、病毒变异加快,前期情况看,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也不容乐观。做好我乡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动物卫生安全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村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好秋防工作,确保我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动物卫生安全。
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明确养殖业主是防疫责任主体,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配资源、统一组织消毒灭源,切实做好养殖户的防疫工作。强化对规模养殖场的防疫指导和监督,优化免疫程序,切实做到按程序免疫,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规模养殖场的安全。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春防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要达到100%。
春防重点: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特别要加大对A型口蹄疫和禽流感的防控力度。同时,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动物防疫监管。
三、时间安排
2015年,我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3月20日起至4月20日结束,集中免疫时间为30天。4月21日至4月30日,为自查整改,督查、验收时间。乡畜牧兽医站、各村要本着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的原则,按照本通知认真组织实施。
四、强化措施,认真落实
(一)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各村要坚持“五统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七到位”(任务、责任、准备、实施、督查、验收和问责要到位),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要结合实际,科学组织集中免疫,特别要对新补栏和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畜禽优先免疫,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决不容许出现因免疫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责任事故。
(二)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流调工作。要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调工作,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监测流调任务。要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切实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A型口蹄疫和H7N9禽流感的监测和流调,对监测出的阳性结果要果断处置,消除疫情隐患。要把监测工作和免疫工作相结合,对监测出的免疫抗体水平低的畜禽要及时补免。
(三)进一步加强消毒灭源。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完善消毒档案,进一步加强消毒工作。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春季集中防疫期间,各村要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组织集中消毒灭源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彻底消灭病源。
(四)进一步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布病、结核病的监测与净化,对监测发现的阳性动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严禁进入市场销售。进一步加大狂犬病补免力度,确保犬只免疫密度农村不低于90%。同时,要加强炭疽的防控工作。
(五)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春季是畜禽调运、销售、高峰期,疫病传播风险大,各村要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对跨省调入畜禽必须严格查证验物,认真查验其耳标、检疫、免疫等合格证明,并逐头实施临床检查;要加强引入畜禽的“落地”监管,严格执行隔离观察制度;要加大活畜(禽)市场交易的监管,严格执行定期休市消毒、活禽销售不过夜等制度,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对疑似染疫畜禽要监督业主作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要加强对养殖场的防疫监管,指导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定期开展消毒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防疫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村级疫情观察员(防疫员)的作用,加强疫情举报核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应对,果断处置,不留后患。
五、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防疫工作是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各村民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防控物资到位和措施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跟踪监督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为扎实落实好区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就认真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季是畜禽养殖补栏的高峰季节,也是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今年以来国外多个国家相继发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国内病原污染广泛、多种亚型并存、病毒变异加快,前期情况看,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也不容乐观。做好我乡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动物卫生安全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村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好秋防工作,确保我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动物卫生安全。
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明确养殖业主是防疫责任主体,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配资源、统一组织消毒灭源,切实做好养殖户的防疫工作。强化对规模养殖场的防疫指导和监督,优化免疫程序,切实做到按程序免疫,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规模养殖场的安全。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春防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要达到100%。
春防重点: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特别要加大对A型口蹄疫和禽流感的防控力度。同时,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动物防疫监管。
三、时间安排
2015年,我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3月20日起至4月20日结束,集中免疫时间为30天。4月21日至4月30日,为自查整改,督查、验收时间。乡畜牧兽医站、各村要本着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的原则,按照本通知认真组织实施。
四、强化措施,认真落实
(一)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各村要坚持“五统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七到位”(任务、责任、准备、实施、督查、验收和问责要到位),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要结合实际,科学组织集中免疫,特别要对新补栏和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畜禽优先免疫,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决不容许出现因免疫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责任事故。
(二)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流调工作。要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调工作,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监测流调任务。要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切实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A型口蹄疫和H7N9禽流感的监测和流调,对监测出的阳性结果要果断处置,消除疫情隐患。要把监测工作和免疫工作相结合,对监测出的免疫抗体水平低的畜禽要及时补免。
(三)进一步加强消毒灭源。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完善消毒档案,进一步加强消毒工作。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春季集中防疫期间,各村要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组织集中消毒灭源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彻底消灭病源。
(四)进一步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布病、结核病的监测与净化,对监测发现的阳性动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严禁进入市场销售。进一步加大狂犬病补免力度,确保犬只免疫密度农村不低于90%。同时,要加强炭疽的防控工作。
(五)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春季是畜禽调运、销售、高峰期,疫病传播风险大,各村要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对跨省调入畜禽必须严格查证验物,认真查验其耳标、检疫、免疫等合格证明,并逐头实施临床检查;要加强引入畜禽的“落地”监管,严格执行隔离观察制度;要加大活畜(禽)市场交易的监管,严格执行定期休市消毒、活禽销售不过夜等制度,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对疑似染疫畜禽要监督业主作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要加强对养殖场的防疫监管,指导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定期开展消毒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防疫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村级疫情观察员(防疫员)的作用,加强疫情举报核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应对,果断处置,不留后患。
五、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防疫工作是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各村民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防控物资到位和措施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跟踪监督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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