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市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索 引 号 : 054103590/2016-00020 | 发布机构: 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16-02-05 |
发布时间: 2016-02-05 | 发文字号: 广朝体发[2016]1号 | 公文种类: 报告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市体育局:
2015年,我区体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体育局的大力指导下,全区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奋发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我局对照年初市下达的绩效管理目标责任书,对一年来体育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目标分值100分,自查得分159.86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目标分值6分,自查得分6分)
考核内容: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措施得力,资金保障到位(6分)。
自查情况:2015年3月10日,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体育工作会议,体育工作已经纳入区委政府2015年综合目标考核(对乡镇部门的考核分值共2分),体育专项经费如备战省十三运会等工作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等等。自查得6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纪检监察方面(目标分值6分,自查得分6分)
(一)考核内容: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及时上报纪检监察信息,全年不少于3条(3分)。
自查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认真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方案,年终有工作总结。全年在市局网站采用纪检监察工作信息6条,被区纪委采用信息5条。自查得3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考核内容:加强赛风赛纪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反兴奋剂条例》,确保比赛活动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体育项目资金专款、专物专用(3分)。
自查情况:年初,向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反兴奋剂条例的通知》,全年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制定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等若干规定、制度;体育项目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全年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自查得3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三、群众体育方面(目标分值25分,自查得分42.86分)
(一)考核内容:工作机构健全(1.5分)。
自查情况:一是2015年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文件成立了朝天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全区25个乡镇人民政府均成立了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街道、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均建立了全民健身指导站。自查得1.5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考核内容: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免费开放,按要求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分)。
自查情况:一是全面完成了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共60个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二是全年完成体育场馆免费开放7万人次,各场馆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自查得3.5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三)考核内容:积极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各级各类运动会(单项协会活动除外)(16分)。
自查情况:一是承办省级比赛1次;二是承办市级比赛3次;三是参加国家级比赛6次;四是参加省级比赛8次;五是参加市级比赛14次;六是全年举办区级全民健身活动34次;七是举办运动会的乡镇共17个,占乡镇总数的68%。自查得32.86分(加16.86分),占目标任务的205.4%。
(四)考核内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4分)。
自查情况:一是完成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2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40人;二是组织国家二级、国家一级社会指导员培训分别为8人、1人;三是全年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总人数达到1200人以上。自查得5分(加1分),占目标任务的125%。
四、竞技体育方面(目标分值27分,自查得分34.3分)
(一)考核内容:按照2015年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函(2014)98号文件,朝天3个项目必须投入训练(7分)。
自查情况:2015年我区田径、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四个参赛项目共落实队员134人、专职(或兼职)教练12人投入训练。自查得9分(多1个项目加2分),占目标任务的128.6%。
(二)考核内容:参加2015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8分)。
自查情况:我区共16人参加了2015年四川省青少年青少年田径(雅安汉源)和武术锦标赛(内江),其中田径比赛获得两个第四名,一个第五名和一个第七名。自查得12分(加4分),占目标任务的150%。
(三)考核内容:各县区训练项目所选运动员在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运动员注册资料的收集(5分)。
自查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收集134名运动员学籍、个人身份证等全部注册资料。自查得5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四)考核内容:各县区要积极配合省市选材工作,朝天不少于5人(4分)。
自查情况:2015年朝天区共向市业余体校输送新队员18名。自查得5.3分(加1.3分),占目标任务的132.5%。
(五)考核内容:2015年各县区要加大业余训练经费的投入,朝天不少于50万元(3分)。
自查情况:2015年我区训练经费50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自查得3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五、体育产业方面(目标分值20分,自查得分25分)
(一)考核内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布局合理,促销措施得力,宣传到位。完成市局下达的体彩销售任务250万元(8分)。
自查情况:全年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365.875万元。自查得分13分(加5分),占目标任务的162.5%。
(二)考核内容:体育场馆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运行维护措施有效。场馆日常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6分)。
自查情况:朝天区目前还没有专业的体育场馆,不存在日常维护和运维经费,故该项考核不扣分。自查得6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三)考核内容:引导群众体育消费观念,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完成市局下达的产业目标任务。认真报送各类报表(6分)。
自查情况:积极引导群众体育消费观念,大力培育曾家滑雪场等体育产业,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产业目标任务。按时认真报送各类报表。自查得6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六、体育总会方面(目标分值5分,自查得分10.7分)
考核内容:1、各县、区新成立1个以上体育社团组织。2、县、区体育总会(包括其他体育社团)全年以体育社团组织的较有规模的赛事活动不少于15次(上报市体育总会以文件、比赛照片等作为考核依据)。3、及时向市体育总会上报赛事活动信息,全年上报信息10条。
自查情况:2015年我区新成立了体育总会自行车分会和健步走分会2个分会。全年完成体育社团活动23次。全年完成信息16条。自查得10.7分(加5.7分),占目标任务的214%。
七、宣传信息方面(目标分值11分,自查得分29分)
考核内容:积极总结上报体育工作情况,全年上报信息被市体育局采用24条,上报省体育局信息并被采用12条,年度上报2篇有价值调研文章。积极开展体育宣传报道工作。
自查情况:全年共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上稿114篇,其中在市体育局网站上稿77篇;省体育局网站(含体育总会)上稿14篇;《中国体育报》上稿1篇;《广元日报》等发表调研文章2篇;《人民网》、《光明网》、《四川日报网》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上稿20篇。自查得29分(加18分),占目标任务的263.6%。
八、其他工作方面(自查加6分)
考核内容:体育工作获国家、省、市局表彰(每次按3、2、1计分)。
自查情况:一是朝天区体育局获得“2014年度体育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一等奖”;二是朝天区体育局获得“2014年度体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一等奖”;三是朝天区体育局获得“2014年度群众体育工作考核一等奖”;四是王加华、何先蓉获得“2014年度体育先进工作者”称号;五是罗开元获得“广元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先进个人”;六是朝天门球协会获得“广元市先进基层老年体育组织”。自查得6分(加6分)。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
2016年1月4日
2015年,我区体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体育局的大力指导下,全区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奋发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我局对照年初市下达的绩效管理目标责任书,对一年来体育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目标分值100分,自查得分159.86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目标分值6分,自查得分6分)
考核内容: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措施得力,资金保障到位(6分)。
自查情况:2015年3月10日,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体育工作会议,体育工作已经纳入区委政府2015年综合目标考核(对乡镇部门的考核分值共2分),体育专项经费如备战省十三运会等工作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等等。自查得6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纪检监察方面(目标分值6分,自查得分6分)
(一)考核内容: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及时上报纪检监察信息,全年不少于3条(3分)。
自查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认真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方案,年终有工作总结。全年在市局网站采用纪检监察工作信息6条,被区纪委采用信息5条。自查得3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考核内容:加强赛风赛纪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反兴奋剂条例》,确保比赛活动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体育项目资金专款、专物专用(3分)。
自查情况:年初,向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反兴奋剂条例的通知》,全年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制定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等若干规定、制度;体育项目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全年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自查得3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三、群众体育方面(目标分值25分,自查得分42.86分)
(一)考核内容:工作机构健全(1.5分)。
自查情况:一是2015年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文件成立了朝天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全区25个乡镇人民政府均成立了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街道、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均建立了全民健身指导站。自查得1.5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考核内容: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免费开放,按要求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分)。
自查情况:一是全面完成了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共60个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二是全年完成体育场馆免费开放7万人次,各场馆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自查得3.5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三)考核内容:积极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各级各类运动会(单项协会活动除外)(16分)。
自查情况:一是承办省级比赛1次;二是承办市级比赛3次;三是参加国家级比赛6次;四是参加省级比赛8次;五是参加市级比赛14次;六是全年举办区级全民健身活动34次;七是举办运动会的乡镇共17个,占乡镇总数的68%。自查得32.86分(加16.86分),占目标任务的205.4%。
(四)考核内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4分)。
自查情况:一是完成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2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40人;二是组织国家二级、国家一级社会指导员培训分别为8人、1人;三是全年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总人数达到1200人以上。自查得5分(加1分),占目标任务的125%。
四、竞技体育方面(目标分值27分,自查得分34.3分)
(一)考核内容:按照2015年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函(2014)98号文件,朝天3个项目必须投入训练(7分)。
自查情况:2015年我区田径、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四个参赛项目共落实队员134人、专职(或兼职)教练12人投入训练。自查得9分(多1个项目加2分),占目标任务的128.6%。
(二)考核内容:参加2015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8分)。
自查情况:我区共16人参加了2015年四川省青少年青少年田径(雅安汉源)和武术锦标赛(内江),其中田径比赛获得两个第四名,一个第五名和一个第七名。自查得12分(加4分),占目标任务的150%。
(三)考核内容:各县区训练项目所选运动员在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运动员注册资料的收集(5分)。
自查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收集134名运动员学籍、个人身份证等全部注册资料。自查得5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四)考核内容:各县区要积极配合省市选材工作,朝天不少于5人(4分)。
自查情况:2015年朝天区共向市业余体校输送新队员18名。自查得5.3分(加1.3分),占目标任务的132.5%。
(五)考核内容:2015年各县区要加大业余训练经费的投入,朝天不少于50万元(3分)。
自查情况:2015年我区训练经费50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自查得3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五、体育产业方面(目标分值20分,自查得分25分)
(一)考核内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布局合理,促销措施得力,宣传到位。完成市局下达的体彩销售任务250万元(8分)。
自查情况:全年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365.875万元。自查得分13分(加5分),占目标任务的162.5%。
(二)考核内容:体育场馆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运行维护措施有效。场馆日常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6分)。
自查情况:朝天区目前还没有专业的体育场馆,不存在日常维护和运维经费,故该项考核不扣分。自查得6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三)考核内容:引导群众体育消费观念,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完成市局下达的产业目标任务。认真报送各类报表(6分)。
自查情况:积极引导群众体育消费观念,大力培育曾家滑雪场等体育产业,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产业目标任务。按时认真报送各类报表。自查得6分,占目标任务的100%。
六、体育总会方面(目标分值5分,自查得分10.7分)
考核内容:1、各县、区新成立1个以上体育社团组织。2、县、区体育总会(包括其他体育社团)全年以体育社团组织的较有规模的赛事活动不少于15次(上报市体育总会以文件、比赛照片等作为考核依据)。3、及时向市体育总会上报赛事活动信息,全年上报信息10条。
自查情况:2015年我区新成立了体育总会自行车分会和健步走分会2个分会。全年完成体育社团活动23次。全年完成信息16条。自查得10.7分(加5.7分),占目标任务的214%。
七、宣传信息方面(目标分值11分,自查得分29分)
考核内容:积极总结上报体育工作情况,全年上报信息被市体育局采用24条,上报省体育局信息并被采用12条,年度上报2篇有价值调研文章。积极开展体育宣传报道工作。
自查情况:全年共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上稿114篇,其中在市体育局网站上稿77篇;省体育局网站(含体育总会)上稿14篇;《中国体育报》上稿1篇;《广元日报》等发表调研文章2篇;《人民网》、《光明网》、《四川日报网》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上稿20篇。自查得29分(加18分),占目标任务的263.6%。
八、其他工作方面(自查加6分)
考核内容:体育工作获国家、省、市局表彰(每次按3、2、1计分)。
自查情况:一是朝天区体育局获得“2014年度体育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一等奖”;二是朝天区体育局获得“2014年度体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一等奖”;三是朝天区体育局获得“2014年度群众体育工作考核一等奖”;四是王加华、何先蓉获得“2014年度体育先进工作者”称号;五是罗开元获得“广元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先进个人”;六是朝天门球协会获得“广元市先进基层老年体育组织”。自查得6分(加6分)。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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