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五措施”确保春节商贸领域安全无事故
索 引 号 : 582187134/2016-00011 |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16-02-14 |
发布时间: 2016-02-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各商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专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是立即开展隐患自查。及时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至各商贸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针对本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三是确保安全设施功能正常。确保消防设施、电路设施、防盗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商场出入口、购物通道、卖场整体环境要达到规定要求,确保畅通。
四是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科学制订人员疏散预案、商场周边交通疏导预案和人员伤害应急处置预案。
五是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促销活动,健立促销活动档案,大型促销活动要及时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立即开展隐患自查。及时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至各商贸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针对本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三是确保安全设施功能正常。确保消防设施、电路设施、防盗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商场出入口、购物通道、卖场整体环境要达到规定要求,确保畅通。
四是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科学制订人员疏散预案、商场周边交通疏导预案和人员伤害应急处置预案。
五是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促销活动,健立促销活动档案,大型促销活动要及时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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