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被市政府评为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14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2-24 |
发布时间: 2016-02-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5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以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等为重点,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目标,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依法落实和加强监管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逐步提高,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功创建为第二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成全省最大的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首个粮安工程项目“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率先创新出台了《朝天区经营性托管机构开办基本要求》、《朝天区经营性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率先在全市启动并完成了机构改革,基层监管站所实现了阵地建设、制度建设、执法人员、工作经费、快速检验检测“五个到位”;创新推出小作坊散酒实行销售标签和随付单等举措。查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72件,查处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1件。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