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四举措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15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3-02 |
发布时间: 2016-03-0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健康安全,近期,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在辖区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的专项行动。
强化宣传,发动社会监督的能动作用。在各所设立宣传服务点,通过制作宣传资料和宣传专栏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危害;公开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专人负责,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对举报投诉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回复。
明察暗访,发现暗藏的非法行为。针对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的隐蔽性和反侦查性,采用与“红盾春雷行动2016”、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化妆品日常监管等工作相结合进行明察暗访,为打击提供可靠证据。
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行为。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对发现的问题与线索坚决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行为,净化医药市场秩序。
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可疑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查处,防止专项行动成果反弹,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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