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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三举措推进企业年报和网络监管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18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成文日期: 2016-03-09
发布时间: 2016-03-0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对从事企业信息公示、企业年报和网络监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近日,组织各所负责人、企业信息监管、网络监管人员共计20余人开展了相关培训,并邀请市工商局主体监管科、网监科对培训给予了现场指导。一是认真学习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企业公示内容、企业年报内容、企业信息抽查程序和方法、企业异常名录管理、网络交易监管操作系统九大板块详细进行了解读。二是对参训人员现场演示操作网上企业年报程序、异常名录操作、网络电子建档、网络日常巡查、网络待办事项处理,有针对性地对年报填写中易产生错误信息进行重点说明。培训会达到预期效果,基层监管人员基本具备“会催办”企业联络员、“懂指导”企业年报、“能抽查监管”企业信息、网络监管与服务能助推经济发展。

加大企业信息公示宣传力度。一是制作企业信息公示和企业年报通知,通过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建立辖区企业联络员和个体户QQ群,及时通知参加年报,广泛宣传企业年报、企业信息公示要求。

建立企业信用监管、网络监管工作机制。一是落实监管属地制。全区所有企业、农专社、个体户信用信息、年报工作、网络监管全部落实到基层所,所长为片区负责人,监管人员为各乡镇监管负责人。责任到片,责任到人。二是落实“双随机”工作机制。落实“双随机”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机制,抽查检查片区工作原则上不选派该片区工作人员为执法检查人员,以保证对片区企业、农专社、个体户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督查性。三是落实“双告知”工作机制。登记窗口、基层所是落实“告知当事人、告知相关部门”具体责任单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责任,明确职责边界,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和双告知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市场监管无缝衔接,创新确定“双告知”三级风险预警机制。四是落实信息公示常态化。要求各所核实年报基数,确保数据真实性;认真采集企业登记备案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强化督查,对企业及时信息、年报工作实行一周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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