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777912631/2016-00011 | 发布机构: 小安乡 | 成文日期: 2016-03-15 |
发布时间: 2016-03-15 | 发文字号: 广朝小委[2016]3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排查的通知》的通知(广组通〔2016〕8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广朝组通〔2015〕96号)要求,决定在全乡就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全覆盖摸底排查工作做再安排、再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3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重点是以支部为单位做好“四核四看”(各支部书记负责牵头完成):一是核查党员名册,看党员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填好附件二《广元市朝天区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二是核查党员档案,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到乡档案室核实各支部党员档案;三是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与支部保持联系是否及时--查看各支部书记平时记录;四是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看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是否到位。
三、对象范围
组织关系在小安乡的党员以及流入小安乡的流动党员,全部纳入排查对象。重点排查各村支部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复转军人党员情况和乡机关支部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流动党员情况。同时要认真排查出国(境)人员中党员情况。
四、方法步骤
1.集中摸排。各党支部要对党员构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重点对失去联系党员、流动党员、身份存疑党员等对象进行研判摸排,掌握真实情况,并根据党员名册、党员入党材料和组织生活记录等,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所属支部的党员进行普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掌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摸清流动党员去向现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
2.联系查找。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各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要采取电话联系,通过其亲友同事等帮助联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联系。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失去联系原因和失去联系期间的表现,相应作出组织处置;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要具体掌握其基本信息以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时间、情形和原因。
3.登记建档。根据摸排查找情况,组织排查人员认真填写《广元市朝天区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广元市朝天区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广元市朝天区“三类”党员调查登记表》等调查表册,经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党支部和乡党委逐级审核,分别留存归档。对失去联系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不缴纳或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要登记造册上报。
4.规范完善。要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理顺、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加强跟踪管理服务。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对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要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妥善保存入党材料。
5.分析总结。各党支部要结合排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重点就失去联系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原因等作出分析,提出妥善处理的对策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乡党委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操作流程,加强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党支部书记为各党支部排查工作的负责人并按照工作求开展好此次排查工作,同时将排查的情况及时上报。乡党委将在排查工作的同时,对情况复杂、问题突出、排查难度大的重要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要加强联系指导,建立排查直接联系点,落实专人蹲点“解剖麻雀”,为下步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2.明确排查主体。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档案在人武部门、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复转军人党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党组织负责排查;没有工作单位的,按照就近、方便、熟悉相关情况的原则,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负责排查。各级党组织要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详细记录在案,留存备查。
3.严守排查纪律。坚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坚决防止把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要把握时间节点,利用春节来临外出务工党员返乡契机,抓好排查工作。
4.严格督促检查。乡党委要对所辖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开展检查,对党员在册情况和“一卡一表”采集信息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小安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元市朝天区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
3.广元市朝天区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
4.广元市朝天区“三类”党员调查登记表
5.广元市朝天区贫困党员调查表
6.广元市朝天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汇总表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
附件1
小安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玉恩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永德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陈安周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梅文坤乡党委委员、党政办负责人
王大武正科级主任科员
马现德乡劳保所负责人
谢文明乡林业站负责人
陈利军乡财政所负责人
赵丽红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永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梅文坤、赵丽红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排查的通知》的通知(广组通〔2016〕8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广朝组通〔2015〕96号)要求,决定在全乡就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全覆盖摸底排查工作做再安排、再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3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重点是以支部为单位做好“四核四看”(各支部书记负责牵头完成):一是核查党员名册,看党员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填好附件二《广元市朝天区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二是核查党员档案,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到乡档案室核实各支部党员档案;三是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与支部保持联系是否及时--查看各支部书记平时记录;四是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看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是否到位。
三、对象范围
组织关系在小安乡的党员以及流入小安乡的流动党员,全部纳入排查对象。重点排查各村支部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复转军人党员情况和乡机关支部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流动党员情况。同时要认真排查出国(境)人员中党员情况。
四、方法步骤
1.集中摸排。各党支部要对党员构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重点对失去联系党员、流动党员、身份存疑党员等对象进行研判摸排,掌握真实情况,并根据党员名册、党员入党材料和组织生活记录等,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所属支部的党员进行普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掌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摸清流动党员去向现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
2.联系查找。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各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要采取电话联系,通过其亲友同事等帮助联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联系。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失去联系原因和失去联系期间的表现,相应作出组织处置;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要具体掌握其基本信息以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时间、情形和原因。
3.登记建档。根据摸排查找情况,组织排查人员认真填写《广元市朝天区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广元市朝天区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广元市朝天区“三类”党员调查登记表》等调查表册,经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党支部和乡党委逐级审核,分别留存归档。对失去联系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不缴纳或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要登记造册上报。
4.规范完善。要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理顺、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加强跟踪管理服务。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对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要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妥善保存入党材料。
5.分析总结。各党支部要结合排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重点就失去联系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原因等作出分析,提出妥善处理的对策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乡党委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操作流程,加强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党支部书记为各党支部排查工作的负责人并按照工作求开展好此次排查工作,同时将排查的情况及时上报。乡党委将在排查工作的同时,对情况复杂、问题突出、排查难度大的重要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要加强联系指导,建立排查直接联系点,落实专人蹲点“解剖麻雀”,为下步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2.明确排查主体。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档案在人武部门、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复转军人党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党组织负责排查;没有工作单位的,按照就近、方便、熟悉相关情况的原则,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负责排查。各级党组织要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详细记录在案,留存备查。
3.严守排查纪律。坚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坚决防止把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要把握时间节点,利用春节来临外出务工党员返乡契机,抓好排查工作。
4.严格督促检查。乡党委要对所辖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开展检查,对党员在册情况和“一卡一表”采集信息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小安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元市朝天区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
3.广元市朝天区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
4.广元市朝天区“三类”党员调查登记表
5.广元市朝天区贫困党员调查表
6.广元市朝天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汇总表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
附件1
小安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玉恩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永德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陈安周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梅文坤乡党委委员、党政办负责人
王大武正科级主任科员
马现德乡劳保所负责人
谢文明乡林业站负责人
陈利军乡财政所负责人
赵丽红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永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梅文坤、赵丽红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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