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帮扶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777912631/2016-00017 | 发布机构: 小安乡 | 成文日期: 2016-03-25 |
发布时间: 2016-03-25 | 发文字号: 广朝小委[2016]5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支部,乡属各部门: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减少精神疾病发生,降低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按照广元市朝天区卫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广元市朝天区精神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决定成立严重精神障碍关爱帮扶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玉恩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富勇 乡卫生院院长
成 员:薛桂红 乡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米 晶 朝天镇派出所所长
柳 勇 乡民政所负责人、残联负责人
赵 丹 乡卫生院精防工作人员
吴显坤 乡小安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冯思能 乡余垭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刘廷美 乡白泉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谢文坤 乡文昌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孙守林 乡龙灯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参与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协助小安乡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五)协助小安乡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
抄送: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党政办 2015年2月17日 印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减少精神疾病发生,降低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按照广元市朝天区卫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广元市朝天区精神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决定成立严重精神障碍关爱帮扶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玉恩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富勇 乡卫生院院长
成 员:薛桂红 乡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米 晶 朝天镇派出所所长
柳 勇 乡民政所负责人、残联负责人
赵 丹 乡卫生院精防工作人员
吴显坤 乡小安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冯思能 乡余垭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刘廷美 乡白泉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谢文坤 乡文昌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孙守林 乡龙灯村村卫生站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参与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协助小安乡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五)协助小安乡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
抄送: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党政办 2015年2月17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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