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局关于内设机构配置及人员组成和职务任(聘)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042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3-29 |
发布时间: 2016-03-29 | 发文字号: 广国土资朝发[2016]17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3月17日国土资源分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现将不动产登记局内设股室设置及人员组成职务任(聘)免和工作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领导配备
根据中共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广国土资党委发〔2016〕3号 ”文件精神,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诚任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局长李诚主持不动产登记局全面工作。
二、内设股室设置、人员组成及职务任(聘)
(一)机构设置
1.根据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广编发〔2015〕84号)精神,成立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局,成立朝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广元市国土资源管理朝天区事务中心挂牌。
2.受分局党组委派,总规划师王齐彬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3.刘德广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何幸生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兼)。
4.根据当前工作需要,不动产登记局内设办公室、受理股(在区政府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公)、权籍调查股、审核股。
(二)人员组成及职务任(聘)
1.办公室由杨镇方、邓世明、曾小平三同志组成,杨镇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邓世明同志聘任办公室副主任(兼)。
2.受理股由何幸生、常明琼、景泷迪、余锦亮、王莉五同志组成,何幸生同志具体负责受理股的全面工作。
3.权籍调查股由韩仙琦、苏长坤、刘金梅三同志组成。
4.审核股由刘德广、卢春林、赖鑫婷三同志组成。
刘德广同志具体负责权籍调查股、审核股的全面工作。
三、说明事项
不动产登记局(中心)任(聘)人员人事关系不变,并全面做好工作交接,交接期间由各分管(联系)领导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分局纪检组对任(聘)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特此通知
根据3月17日国土资源分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现将不动产登记局内设股室设置及人员组成职务任(聘)免和工作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领导配备
根据中共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广国土资党委发〔2016〕3号 ”文件精神,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诚任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局长李诚主持不动产登记局全面工作。
二、内设股室设置、人员组成及职务任(聘)
(一)机构设置
1.根据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广编发〔2015〕84号)精神,成立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局,成立朝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广元市国土资源管理朝天区事务中心挂牌。
2.受分局党组委派,总规划师王齐彬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3.刘德广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何幸生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兼)。
4.根据当前工作需要,不动产登记局内设办公室、受理股(在区政府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公)、权籍调查股、审核股。
(二)人员组成及职务任(聘)
1.办公室由杨镇方、邓世明、曾小平三同志组成,杨镇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邓世明同志聘任办公室副主任(兼)。
2.受理股由何幸生、常明琼、景泷迪、余锦亮、王莉五同志组成,何幸生同志具体负责受理股的全面工作。
3.权籍调查股由韩仙琦、苏长坤、刘金梅三同志组成。
4.审核股由刘德广、卢春林、赖鑫婷三同志组成。
刘德广同志具体负责权籍调查股、审核股的全面工作。
三、说明事项
不动产登记局(中心)任(聘)人员人事关系不变,并全面做好工作交接,交接期间由各分管(联系)领导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分局纪检组对任(聘)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特此通知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朝天区不动产登记局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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