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切实做好“3.22”柴油泄漏污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054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03-30 |
发布时间: 2016-03-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6年3月22日,陕西省宁强县何家坟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20吨柴油泄漏,造成我区境内潜溪河水体污染,威胁我区沿河居民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全区上下积极科学应对,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目前,我区境内潜溪河、嘉陵江所有监测断面石油类浓度值已全面达标,区环保局正在开展后期处置工作。
一是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的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对“3.22”柴油泄漏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收集的含油废水和产生的吸油稻草、吸油毡等危险废物进行统一回收、转运,共回收和转运含油废水10吨、吸油废弃物7吨,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二次污染事件发生。二是做好水质常规监测。保留川陕界、转斗乡、污水处理厂3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状况。
一是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的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对“3.22”柴油泄漏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收集的含油废水和产生的吸油稻草、吸油毡等危险废物进行统一回收、转运,共回收和转运含油废水10吨、吸油废弃物7吨,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二次污染事件发生。二是做好水质常规监测。保留川陕界、转斗乡、污水处理厂3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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