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委会秘书长杨万明荣获“四川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26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3-31 |
发布时间: 2016-03-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3月15日,四川省寻找2015年度“四川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表彰会在成都举行,我区消委会秘书长杨万明同志在全省十名四川省2015年度“四川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中榜上有名,是广元市唯一受表彰人员。
据悉,该活动由省工商局、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开展,从2015年初开始,经过初审、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从全省34个推荐候选人(单位)中评选出了10名四川省2015年度“四川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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