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047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4-01 |
发布时间: 2016-04-01 | 发文字号: 广国土资朝发[2016]22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采矿权人、探矿权人、地质勘查单位:
3月22日,四川省广元市梧桐院金矿普查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伤亡。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安排部署,分局党组决定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开采、勘查项目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采、勘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于4月11日前完成本次检查工作,并于4月12日将本次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措施落实情况报分局矿管股备案。
二、自查内容
对各自矿区、生产区、生活区及办公区等区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勘察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是否存在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已关闭矿井、探井关闭是否彻底,是否有擅自启封等现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安全人员配备及证照是否齐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矿区警示标志及警示牌等是否按规定设立;检查消防、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车辆及机械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停放,对职工用电、用气、食品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限时改正,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探、采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岗前安全生产指导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3月22日,四川省广元市梧桐院金矿普查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伤亡。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安排部署,分局党组决定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开采、勘查项目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采、勘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于4月11日前完成本次检查工作,并于4月12日将本次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措施落实情况报分局矿管股备案。
二、自查内容
对各自矿区、生产区、生活区及办公区等区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勘察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是否存在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已关闭矿井、探井关闭是否彻底,是否有擅自启封等现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安全人员配备及证照是否齐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矿区警示标志及警示牌等是否按规定设立;检查消防、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车辆及机械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停放,对职工用电、用气、食品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限时改正,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探、采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岗前安全生产指导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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