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呈现“5+3”动物防疫新机制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6-00044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6-04-05 |
发布时间: 2016-04-0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我区呈现“5+3”动物防疫新机制
落实“双轨责任、综合防控、公开承诺、验收申报、交叉检查”5项运行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业务部门“双轨”“四级”目标责任体系,区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农业局与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与防疫员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在畜禽圈舍显著位置张贴“防疫明白卡”;乡镇人民政府向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申请验收;各乡镇开展交叉检查验收。
落实“防检互动、督查督办、责任追究”3项监督制度。落实动物防疫与动物卫生监督紧密结合;组建区委区政府督查组督导防疫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落实“双轨责任、综合防控、公开承诺、验收申报、交叉检查”5项运行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业务部门“双轨”“四级”目标责任体系,区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农业局与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与防疫员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在畜禽圈舍显著位置张贴“防疫明白卡”;乡镇人民政府向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申请验收;各乡镇开展交叉检查验收。
落实“防检互动、督查督办、责任追究”3项监督制度。落实动物防疫与动物卫生监督紧密结合;组建区委区政府督查组督导防疫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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