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扎实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筹备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3536/2016-00005 | 发布机构: 沙河镇 | 成文日期: 2016-04-06 |
发布时间: 2016-04-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沙河镇:扎实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筹备工作
充分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关于《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切实把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同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大学生村干部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充分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关于《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切实把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同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大学生村干部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广泛宣传,提高普查质量。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相关要求以及宣传往年普查工作中所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确保普查内容既有质又有量。
协调配合,坚持依法普查。镇、村两级普查领导组充分发挥作用,做好人员选调和业务培训工作,由镇农业站选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抓好全镇普查统筹和日常事务。所有普查人员坚持依法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表格,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普查资料,不得迟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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