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灾指挥部第四督导组督导检查朝天在建双峡湖水库防灾措施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063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4-20 |
发布时间: 2016-04-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4月19日下午,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省地灾指挥部第四督导组组长袁世金一行在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健,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刘彬,区政府副区长杜林的陪同下,深入双峡湖水库对地质灾害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一行详细听取了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属地所在基层政府对在建的双峡湖水库地质灾害防灾措施落实的情况汇报。督导检查组现场询问了在建工程作业面、施工段营地、凌空段排险等方面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袁世金组长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批准的《地质环境危险性评价报告》相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新开工工作面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程序组织评审。评审后依据评审结论科学组织施工。三是设立警示标志,全面落实在建工程作业面、施工段营地、凌空段排险等方面防灾措施,若遇下雨天气,大坝泄水口外农户必须撤离现场,全面清理大坝北面溜槽附近不稳定石头。四是加大与气象部门会商,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全面落实监测预防预警体系,落实专人监测,保证雨天时时查,晴天经常查,发现险情,及时转移受威胁的群众。五是签订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认识灾、防灾、避灾、救灾的能力,发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明白卡”,明确逃生路线、示警信号、安全转移区域,把防灾、避灾、救灾落实到操作层面,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副区长杜林代表区人民政府首先感谢袁世金组长一行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并表示要按照督导检查组要求,组织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属地所在基层政府全面落实防灾措施,重点从操作层面全面落实相关责任,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务局、转斗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督导检查活动。
督导检查组一行详细听取了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属地所在基层政府对在建的双峡湖水库地质灾害防灾措施落实的情况汇报。督导检查组现场询问了在建工程作业面、施工段营地、凌空段排险等方面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袁世金组长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批准的《地质环境危险性评价报告》相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新开工工作面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程序组织评审。评审后依据评审结论科学组织施工。三是设立警示标志,全面落实在建工程作业面、施工段营地、凌空段排险等方面防灾措施,若遇下雨天气,大坝泄水口外农户必须撤离现场,全面清理大坝北面溜槽附近不稳定石头。四是加大与气象部门会商,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全面落实监测预防预警体系,落实专人监测,保证雨天时时查,晴天经常查,发现险情,及时转移受威胁的群众。五是签订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认识灾、防灾、避灾、救灾的能力,发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明白卡”,明确逃生路线、示警信号、安全转移区域,把防灾、避灾、救灾落实到操作层面,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副区长杜林代表区人民政府首先感谢袁世金组长一行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并表示要按照督导检查组要求,组织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属地所在基层政府全面落实防灾措施,重点从操作层面全面落实相关责任,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务局、转斗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督导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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