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及时拨付普高助学金163.88万元
索 引 号 : 008462365/2016-00031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16-04-20 |
发布时间: 2016-04-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支持普通高中在校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近日,我区下达2016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63.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7.6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5.39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20.87万元,受助学生人数达997人,占我区普高在校学生人数的36%。现已按照每人2000元的补助标准拨付到普通高中学校。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助学金申报程序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普高学校在对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评审和公示后,方可发放助学金。同时,区财政局将认真督促相应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积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使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助学金申报程序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普高学校在对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评审和公示后,方可发放助学金。同时,区财政局将认真督促相应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积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使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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