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16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印发2016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6-00017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6-04-26
发布时间: 2016-04-26 发文字号: 广朝安监发[2016]4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办,局内各有关股室,监察执法大队,各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

  现将《2016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3日

  
2016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管和治本攻坚三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推动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控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全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为“零”。

  (二)严格落实矿山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规定,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全区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

  (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四个到位”,督促企业务求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完成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操作明白卡、新型矿山“五个一”工程建设、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示范点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考核督导。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强化安全监管绩效考核管理,制定并实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办法,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对安全条件差、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约谈,对约谈督促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将提请区政府关闭。

  2.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3.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强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责任的倒查和责任追究,坚持把重大隐患当事故查处,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或不处理的,依法依纪查处;发生死亡事故的非煤矿山,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四川省非煤矿山十条措施》要求从严查处。

  4.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清单,确保做到“谁主管、谁在岗、谁负责”。

  5.推行安全监管目标管理。区安全监管局与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监管过程控制和效果分析,定期统计通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和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

  (二)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1、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四川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按照“风险优先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行差异化和动态化监管。对D级矿山每季度检查一次、C级矿山每半年检查一次, A、B级的矿山每年检查一次,停工停建矿山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每座矿山都纳入监管范围。积极推进专家会诊监管保障措施落实和企业风险辨识工作,确保D级矿山每年开展一次“专家会诊”,所有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前必须开展“专家会诊”。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70号令),在矿山醒目位置设置风险公告栏,实时公告企业的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等安全风险情况。大力强化微信助力监管,确保“覆盖人员、发送信息、互动交流、学以致用和遵章守纪”五到位。。

  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智能化工作。坚持以信息化为引领,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信息采集制度,大力推广在线监测技术,建立安全生产预警体系信息化平台和按进度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任务,逐步实现由监管企业具体事务为主向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信息为主、由现场检查与远程监控并重转变。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微信助力监管系统,通过微信互动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3、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执法规范化水平。围绕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这一核心目标,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和解剖式检查;要强化执法监督,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定期统计通报执法情况,切实提升安全执法规范化水平;继续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不间断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深入开展矿山整顿升级工作。严格执行四川省主要矿产品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及相关规定,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

  2.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认真落实省局《关于深化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工作意见(试行)》(川安监﹝2015﹞123号)相关规定,严把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确保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严格矿山建设项目工期管理,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严把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技术门槛,依法强制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

  3.严把安全管理门槛。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强化对停产半停产和停建临时停建非煤矿企业的监管,严格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四)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1.继续开展尾矿库综合整治和排土场综合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设计要求进行筑坝和放矿,严禁随意排放;要高度重视汛期尾矿库、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完善监测监控设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杜绝溃坝等安全事故发生。

  2.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地下矿山以防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火灾、透水事故为重点。必须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掘进和回采工作面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必须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每一位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井下必须减少可燃物,使用非阻燃设施,严禁采用木支护作为永久性支护;严格井下用电管理和动火作业管理,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取暖;煤系地下矿山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运行可靠;水患地下矿山要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大面积采空区矿山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空区治理与监测方案,并落实地压监测监控和防范措施。露天矿山要抓住高陡边坡重点,即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必须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格落实边坡管理和检查、监测制度,定期对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对坡体位移等主要参数进行监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企业要严格落实防雾、防冻、防寒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定完善冰雪天气车辆防滑措施,遇大雾能见度较低等情况要立即停止生产,避免冒险作业;进一步强化爆破作业的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爆破作业“五统一”的相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3.开展相关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冶金、建材行业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冶金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以防煤气中毒、防高温灼烫为重点,加强对冶金煤气、高温金属液体、特种设备等主要生产环节、设备设施和危险物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材企业要以防火灾、爆炸、机械伤害、坠落和职业危害为重点,加强煤粉制备、烧结、特种设备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机械伤害和坠落危险区域的专项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4.突出汛期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汛期历来是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国庆、春节及“两会”期间等都是特殊敏感时期。要结合非煤矿山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前预警,及时部署,坚决落实汛期、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及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和汛期“三避让”原则,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确保汛期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

  5、强化地质勘探项目安全监管。地质勘探坑探项目要以防冒顶片帮和中毒窒息为重点,加强局部通风、顶板、水患和老采空区的管理,认真贯彻《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5号令),做好探矿企业的审查备案工作,地质勘探作业单位在开展地勘活动前,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或者合同书,向区安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备案,坑探项目应提供安全专篇审查批准文件。督促地质勘探单位严格按照坑探设计方案施工,加强坑探工程局部通风管理,对未实行局扇通风或通风管理混乱以及风速、风量、风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顿,对擅自变更施工方案、非法转包勘探工程、安全专篇末经审查批准、未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坑探作业的,要依法查处。

  (五)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提升基础管理和科技化水平。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五落实”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达90%,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90%,一般安全隐患近期整改率达100%,形成闭环管理;要完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建立健全各类管理档案、台账;要按规定及时绘制和更新反映矿山现状的实测图纸,做到图实相符;要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按要求实现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实时在线监测监控及预警;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活动,确保按进度完成示范矿建设和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杜绝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先上岗现象,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培训档案;指导企业编写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全面推广员工岗位《安全操作明白卡》,切实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3.巩固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回头查”,巩固创建成果,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标准化达标等级,扩大安全标准化达标覆盖率,对未按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要强化监管指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对其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以执法推动企业主动创建安全标准化;全面推行新型矿山“五个一”工程建设,切实提升企业形象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存在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期限内未完成治理整改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8种行为的企业纳入全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信息库;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和多次出类似违法等6种行为的非煤矿山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促进企业依法安全诚信开展生产建设活动。

  2. 完善专家及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第三方技术优势,解决监管部门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发展非煤矿矿山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引导企业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调动群动组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氛围。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74号令)要求,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其中所有非煤矿山必须要与专业的矿山救援队伍签订专门的应急救援服务协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规定及时进行应急管理总结评估,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为重点,推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勘探企业、露天矿山、尾矿库等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执法,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与国土资源、环保、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一证多处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已关闭矿山的督查,达到“拆除一切生产设施设备,炸毁工棚,封闭作业工作面”和“三不留一毁闭”(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作业面)的关闭标准,并采取适当的复垦复绿措施,采取断电断水或断路等措施停止其施工作业,严防死灰复燃;严格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责任倒查”等原则,从严追究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