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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6-00018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6-04-26
发布时间: 2016-04-26 发文字号: 广朝安监发[2016]5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办,局内各有关股室,监察执法大队,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相关行业企业:

  现将《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6日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为主线,以管控重大风险点(危险源)为重点,按照“强基础、严监管、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快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等三项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监管综合职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实现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结合全区危化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两重大一重点”企业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提升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强力推行危化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全年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对危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三)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已查实违法行为的查处率为100%。

  三、监管重点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

  全区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7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1家,已发证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户36家。

  (二)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审查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方法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6.标准化运行情况。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事项。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 对重点监管检查对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二)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每年(第一季度或第四季度销售旺季)检查一次。

  (三)对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户每年(第二季度)检查一次。

  (四)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五、监督检查的方式

  坚持“四不两直”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方式,深入开展暗查暗访,严格依据监察计划开展检查,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按照制定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现场处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达到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做出执法文书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现场监督检查中,开展联合执法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整改责任落实。

  (三)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廉洁自律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案件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2016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广元市朝天区2016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 对重点监管危化品经营企业检查。

  1.对全区14家重点监管危化品企业进行分片区检查(朝天、中子、羊木、曾家、大滩、沙河6个片区)。其中,朝天片区:中山加油站、大巴口加油站、大巴口氧气乙炔经营店、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子片区:川北加油站、七盘关A/B加油站、中子LNG加气站、中石化中子加油站;大滩片区:五丰加油站;沙河片区:沙河加油站;曾家片区:曾家加油站、两河口加油站;羊木片区:羊木石油液化气站、羊木氧气乙炔经营店。每个片区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检查需6个工作日,并复查1次,全年需检查4次,每次检查2人次,需48个工作日。

  二、对烟花爆竹批发及销售企业检查。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每半年检查1次,并复查1次,全年需检查4次,每次检查2人次,需8个工作日。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全区共计71家)分朝天、中子、羊木、曾家、大滩、沙河6个片区检查,在每年销售旺季(第四季度或第一季度)检查一次,并复查1次。1个片区检查1次需2个工作日,按每次检查2人次,需48个工作日。

  三、对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户检查。

  对全区36家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户每年进行分6个片区检查1次(第二季度),并复查1次,按每次检查2人次,需24个工作日。

  四、全年需检查共计12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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