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汛期文物安全检查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6-00033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6-04-27 |
发布时间: 2016-04-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预防灾害天气对文物造成损失,保障汛期文物安全,我区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汛期文物安全大检查。
健全组织,落实责任。积极联合各文保单位力量,调整充实文物安全检查小组,启动安全预案,制定细化检查措施,明确检查任务,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文物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检查,行动有力。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多部门联动,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国家、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情况,对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防控,保障效果。加强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信息,确保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
健全组织,落实责任。积极联合各文保单位力量,调整充实文物安全检查小组,启动安全预案,制定细化检查措施,明确检查任务,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文物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检查,行动有力。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多部门联动,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国家、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情况,对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防控,保障效果。加强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信息,确保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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