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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070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6-04-27
发布时间: 2016-04-2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为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和环境监管水平,我区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建立以区人民政府、乡镇、行政村(社区)、重点监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纵向四级监管网格,有效发挥一级网格组织、指导、督办、协调、考核的领导作用,二级、三级网格巡查、处理、调解、上报、监督的管理作用,四级网格自查、防范、汇报、协助、整改的基础作用。各级网格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建立以21个区级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的横向监管网格,各个网格实施定人员、定方案、定责任、定任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相互配合、联动监管,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辖区内组织巡查,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下一步,我区将不断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管理工作,细化考核细则,强化督办督查,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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