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切实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071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04-27 |
发布时间: 2016-04-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确保全区饮水安全,区环保局切实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区23个乡镇的27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定,明确了保护区范围,建立了保护设施。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进一步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地下水监测23项指标,地表水监测28项指标,每半年监测一次,李家乡、大滩镇、柏杨乡、曾家镇分别增加一个监测点位。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准确掌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属乡镇、水源地名称、服务人口、取水量、水源地类型、取水口坐标等,对威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将给予严厉打击。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区23个乡镇的27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定,明确了保护区范围,建立了保护设施。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进一步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地下水监测23项指标,地表水监测28项指标,每半年监测一次,李家乡、大滩镇、柏杨乡、曾家镇分别增加一个监测点位。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准确掌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属乡镇、水源地名称、服务人口、取水量、水源地类型、取水口坐标等,对威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将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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