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强化安全严管控,确保商贸领域“0”无事故
索 引 号 : 582187134/2016-00027 |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16-05-04 |
发布时间: 2016-05-0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召开安全工作专题部署会,局长与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细化各股室及分管领导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区商务局与全区重点商贸企业签订了《2016年度朝天区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各商贸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齐专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三是逗硬安全检查。区商务局利用五一等时间节点,对快乐家园超市、宏欣火锅庄等10余家重点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安全制度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消防器材配备、消防设施维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进行安全排查。及时对部分经营单位失效灭火器未及时更换、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消防栓被货物遮挡、火锅店部分煤气罐检测时间过期等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余份。要求企业负责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整改情况。同时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区商务局与全区重点商贸企业签订了《2016年度朝天区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各商贸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齐专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三是逗硬安全检查。区商务局利用五一等时间节点,对快乐家园超市、宏欣火锅庄等10余家重点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安全制度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消防器材配备、消防设施维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进行安全排查。及时对部分经营单位失效灭火器未及时更换、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消防栓被货物遮挡、火锅店部分煤气罐检测时间过期等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余份。要求企业负责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整改情况。同时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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