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办公
索 引 号 : 791818836/2016-00051 |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16-05-04 |
发布时间: 2016-05-0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在2016年实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目标,根据朝天区政府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精神,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入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开展业务办理。
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原则,我区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应在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我区已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3个窗口,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咨询处,选派业务精湛的工作人员为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群众解答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实施情况,办理、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相关业务。
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原则,我区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应在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我区已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3个窗口,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咨询处,选派业务精湛的工作人员为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群众解答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实施情况,办理、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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