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启动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365/2016-00033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16-05-06 |
发布时间: 2016-05-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摸清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近日,区财政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全面启动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举办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班。5月5日,由区财政局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对报表的填报、清查核实办法及资产系统软件操作进行了培训。
二是成立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资产清查的目标、范围、实施步骤、时限、工作要求等。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清查范围为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单位法人代表作为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区财监办将加强监督,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一是举办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班。5月5日,由区财政局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对报表的填报、清查核实办法及资产系统软件操作进行了培训。
二是成立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资产清查的目标、范围、实施步骤、时限、工作要求等。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清查范围为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单位法人代表作为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区财监办将加强监督,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