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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明确一学习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
索 引 号 : 791818836/2016-00055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16-05-11
发布时间: 2016-05-1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为提工作质效,提升业务水平,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明确一学习”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

明确公开主体。自行招标的,由招标人发布招投标信息;委托招标的,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发布招标投标信息。

明确公开内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公告。

明确公开媒体。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信息应在四川省指定的《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同时必须在《广元市公共资源网》发布。

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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