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6-00031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6-05-12 |
发布时间: 2016-05-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府人发〔2016〕5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谢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16年5月10日六届区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
谢云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环境监测站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于评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梁霄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公路养护段副段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鄢林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电教教仪站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凤奎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胡全财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乔均祥同志广元市朝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王文珍同志广元市朝天区慈善会会长职务。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谢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16年5月10日六届区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
谢云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环境监测站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于评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梁霄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公路养护段副段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鄢林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电教教仪站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凤奎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胡全财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乔均祥同志广元市朝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王文珍同志广元市朝天区慈善会会长职务。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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