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储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084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05-19 |
发布时间: 2016-05-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烟花爆竹仓储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受业主委托承担广元市朝天区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储销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烟花爆竹仓储销售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楼房村二社 5、建设内容:修建2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及库区值班守护室,项目占地面积4745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1433.7平方米。 6、项目投资:6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楼房村二社 联系人:熊小姐 联系电话:13881279376 邮箱:371974025@qq.com 邮编:628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3栋1120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2887731206 邮编:61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广元市朝天区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⑤评价环境影响; ⑥公众参与调查; ⑦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内容及规模; ②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③环境质量状况; ④评价适用标准; ⑤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⑥环境影响分析; ⑦环境风险分析; ⑧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提出的减轻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公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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