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6-00047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6-06-07 |
发布时间: 2016-06-0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人社发〔2016〕24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市委《关于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决定》精神,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的通知》(广人社函〔2016〕16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深入学习,积极引导广大公务员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精神,把握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推进精准扶贫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切实为我区“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培训对象
全区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附件1)。其中,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40学时,共计50学时。
(一)必修课(10学时)。开设以下内容:
1.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
2.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解读;
3.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解读;
4.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解读。
(二)选修课(40学时)。开设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类;
2.职业道德类;
3.文化修养类;
4.公共知识类;
5.信访维稳类;
6.三农工作类;
7.五大发展理念;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四川省情类。
五、培训方式及收费
(一)依托广元广播电视大学、广元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广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搭建的广元市继续教育网(学习平台:http://www.gysjxjy.com)开展在线学习与考试。
(二)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由所在部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和缴费。收费按市发改委核定网络培训不超过2.5元/学时/人的标准,收取100元/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13〕8号)要求,将本次培训作为提升扶贫攻坚能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网络培训量化指标,切实研究解决培训中遇到的问题,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本单位所有公务员参加网络培训并按时按量完成培训学时。
(二)认真组织考试。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在线学习培训内容后,即可进行在线随机考试。考试人员有3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即可打印个人《学习培训合格证书》。为确保培训质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适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部门(单位)。
(三)做好学时登记。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务必于考试结束后,由单位统一持考试合格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办理学时登记工作。并请各乡镇、各部门将开展网络培训情况(应包含组织、学习、考试、测试结果及下一步打算等)于12月5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将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通报批评;测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各乡镇、各部门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2016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及奖励方案时,优秀等次人员的网络培训测试成绩须合格,未合格的人员将不予审核备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马瑞,0839-8625811。
附件:1.公务员全员网络专题培训课程设置
2.公务员全员网络专题培训操作步骤说明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印
附件1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市委《关于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决定》精神,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的通知》(广人社函〔2016〕16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深入学习,积极引导广大公务员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精神,把握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推进精准扶贫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切实为我区“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培训对象
全区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附件1)。其中,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40学时,共计50学时。
(一)必修课(10学时)。开设以下内容:
1.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
2.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解读;
3.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解读;
4.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解读。
(二)选修课(40学时)。开设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类;
2.职业道德类;
3.文化修养类;
4.公共知识类;
5.信访维稳类;
6.三农工作类;
7.五大发展理念;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四川省情类。
五、培训方式及收费
(一)依托广元广播电视大学、广元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广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搭建的广元市继续教育网(学习平台:http://www.gysjxjy.com)开展在线学习与考试。
(二)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由所在部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和缴费。收费按市发改委核定网络培训不超过2.5元/学时/人的标准,收取100元/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13〕8号)要求,将本次培训作为提升扶贫攻坚能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网络培训量化指标,切实研究解决培训中遇到的问题,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本单位所有公务员参加网络培训并按时按量完成培训学时。
(二)认真组织考试。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在线学习培训内容后,即可进行在线随机考试。考试人员有3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即可打印个人《学习培训合格证书》。为确保培训质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适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部门(单位)。
(三)做好学时登记。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务必于考试结束后,由单位统一持考试合格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办理学时登记工作。并请各乡镇、各部门将开展网络培训情况(应包含组织、学习、考试、测试结果及下一步打算等)于12月5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将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通报批评;测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各乡镇、各部门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2016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及奖励方案时,优秀等次人员的网络培训测试成绩须合格,未合格的人员将不予审核备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马瑞,0839-8625811。
附件:1.公务员全员网络专题培训课程设置
2.公务员全员网络专题培训操作步骤说明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印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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