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我区认真做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 详情
我区认真做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365/2016-00042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6-06-08
发布时间: 2016-06-0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从教,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今年来,我区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全区1052名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共497.7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78万元,市级补助63万元,区本级156.78万元。

通过区政府区域划分级次,确定实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区域,重点向偏远乡镇及村小倾斜,补助标准为每月400元/人,其中柏杨乡、花石乡补助标准每月500元/人。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补助资金由财政通过教师工资账户直发,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