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会
索 引 号 : 008462488/2016-00013 | 发布机构: 区物价局 | 成文日期: 2016-06-08 |
发布时间: 2016-06-0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物价局组织召开广元市朝天区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会
为规范我区汽车修理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月8日上午,朝天区物价局、工商局、运管所联合在朝天区文化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了广元市朝天区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会议。区物价局、工商局、运管所领导,全区汽车修理店负责人共计 42 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及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汽车修理行业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广发改〔2016〕117号)文件精神。
区物价局局长刘平就我区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标价需要注意的事项做了详细的讲解,告知了汽车修理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要接受的行政处罚,以及区物价局督促检查汽修行业明码标价落实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同时,要求各汽车修理店经营业主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按照会议的要求和文件规定,在7月20日以前完成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切实履行企业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在顾全大局服务民生惠及百姓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为规范我区汽车修理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月8日上午,朝天区物价局、工商局、运管所联合在朝天区文化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了广元市朝天区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会议。区物价局、工商局、运管所领导,全区汽车修理店负责人共计 42 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及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汽车修理行业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广发改〔2016〕117号)文件精神。
区物价局局长刘平就我区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标价需要注意的事项做了详细的讲解,告知了汽车修理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要接受的行政处罚,以及区物价局督促检查汽修行业明码标价落实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同时,要求各汽车修理店经营业主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按照会议的要求和文件规定,在7月20日以前完成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切实履行企业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在顾全大局服务民生惠及百姓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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