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102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06-14 |
发布时间: 2016-06-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公告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关于2016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京昆高速中子服务区LNG加气站A、B站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京昆高速中子服务区LNG加气站A、B站工程 2、建设地点:京昆高速中子服务区 3、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A站位于京昆高速公路南侧,设计日加气能力:3.0×104标准立方米。设置1台地上卧式LNG储罐、1台潜液泵撬、1台EAG加热器、4台单枪LNG加液机。新建罩棚497平方米,站房95.05平方米。B站位于京昆高速公路北侧,设计日加气能力3.0×104标准立方米。设置1台地上卧式LNG储罐、1台潜液泵撬、1台EAG加热器、4台单枪LNG加液机。新建罩棚497平方米,站房95.04平方米。工程气源为华油天然气广元有限公司回龙和工业园区的天然气联合处理厂,通过集装箱或汽车槽车运输至站区,功能为车用燃气销售、综合服务,不保护洗车、汽车维修服务,站场不设置食堂和住宿。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循环利用,部分用于施工场地喷洒降尘,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加气站所在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中子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⑵废气: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对地面洒水降尘,汽车运输应加盖篷布,限速行驶,控制扬尘产生量。 ⑶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站区采取禁鸣喇叭、控制车速等措施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⑷固体废物:土方挖填平衡,不能回填的建渣运至指定的地方堆存。生活垃圾纳入服务区垃圾收集系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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