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强化扶贫资金保障监管
索 引 号 : 008462365/2016-00050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16-07-04 |
发布时间: 2016-07-0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财政局聚焦精准扶贫,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采取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真正的惠民扶贫效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积极加强扶贫资金科学化管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长效的财政投入机制,明确相关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的带头引导作用,为构建好扶贫管理财政体系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严控标准执行。明确要求各村(居)核实好扶贫户相关信息,把好入户扶贫资料第一关卡,确保需要扶贫的群众能够得到应扶尽扶,同时,严格执行标准化扶贫资金标准,坚决防范错扶、漏扶、假扶现象的发生。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根据中央、省、市最新要求,修改完善我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顺利安全拨付到位,真正用于脱贫攻坚。
四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今年全区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达5678.99万元,其中: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上级财政扶贫资金4678.99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积极加强扶贫资金科学化管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长效的财政投入机制,明确相关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的带头引导作用,为构建好扶贫管理财政体系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严控标准执行。明确要求各村(居)核实好扶贫户相关信息,把好入户扶贫资料第一关卡,确保需要扶贫的群众能够得到应扶尽扶,同时,严格执行标准化扶贫资金标准,坚决防范错扶、漏扶、假扶现象的发生。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根据中央、省、市最新要求,修改完善我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顺利安全拨付到位,真正用于脱贫攻坚。
四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今年全区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达5678.99万元,其中: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上级财政扶贫资金4678.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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