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分局内设、直属机构——法规股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10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7-06 |
发布时间: 2016-07-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会同有关股室拟定全区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有关行政复议事宜,承办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三)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诉求的接待、转办、交办、催办、排查和报表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承担行政大调解指导工作。
(五)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查工作,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承担有关行政复议事宜,承办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三)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诉求的接待、转办、交办、催办、排查和报表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承担行政大调解指导工作。
(五)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查工作,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