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分局内设、直属机构——办公室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12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7-06 |
发布时间: 2016-07-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职工的道德素质教育。
(二)负责组织协调对内(外)工作关系,牵头完成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和督察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办理上级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文、电、函,组织起草、校核上报和下发的公文、领导重要讲话,承担秘书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公文管理、会务组织、信息综合和机要、综治、史志、档案、保密、保卫、目标管理、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五)承办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事管理等工作。
(六)承办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39-8622373
(二)负责组织协调对内(外)工作关系,牵头完成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和督察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办理上级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文、电、函,组织起草、校核上报和下发的公文、领导重要讲话,承担秘书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公文管理、会务组织、信息综合和机要、综治、史志、档案、保密、保卫、目标管理、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五)承办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事管理等工作。
(六)承办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39-862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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