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分局内设、直属机构——地质环境管理股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15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7-06 |
发布时间: 2016-07-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组织和实施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核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四)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和地下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
(五)组织认定或审查上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审查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的开发,组织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灾害防治;
联系方式:0839-8622441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核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四)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和地下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
(五)组织认定或审查上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审查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的开发,组织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灾害防治;
联系方式:0839-862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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