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分局内设、直属机构——土地事务中心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19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7-06 |
发布时间: 2016-07-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依法组织土地征收(用)工作,保障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
(二)全面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健全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汇总统计上报并按要求督促、检查征地补偿落实情况。
(四)依法做好被征地群众的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五、负责地籍测绘、勘测定界、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
(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39-8622140
(二)全面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健全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汇总统计上报并按要求督促、检查征地补偿落实情况。
(四)依法做好被征地群众的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五、负责地籍测绘、勘测定界、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
(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39-86221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