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分局内设、直属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21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7-06 |
发布时间: 2016-07-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具体办理全区土地、房产、林木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乡镇不动产登记工作业务开展;
(二)负责全区地籍管理;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及使用、更新、管理、维护;
(四)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
(二)负责全区地籍管理;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及使用、更新、管理、维护;
(四)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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